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5日至9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上饶县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具体问题:1.关于“理论学习抓的不紧,没有摆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位置,对理论学习缺乏刚性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确保每月开展一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主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担当作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等主题开展学习。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了学习。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上党课、普通党员上微党课、到上饶集中营参观学习等形式,深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深悟透。
具体问题:2.关于“党委班子长期配备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19年6月区委为城投公司配了4名党委委员,8月,纪检派驻机构改革,配备了1名纪委书记,截止目前,党委班子已全部配齐,党的领导、党委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具体问题:3.关于“在党委班子成员未配备到位前,长期以董事长办公会、经理办公会代替党委决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16日,县城投公司党委先后制定下发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委会学习、议事、决策制度》等,凡是公司方针性、政策性、全局性的工作严格执行党委决策,杜绝董事长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形式代替党委决策;二是2019年12月10日,根据公司更名情况修订了《上饶市广信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杜绝董事长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形式代替党委决策,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坚持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具体问题:4.关于“公司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未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制度、未向上一级党组织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落实了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并定期向上一级党组织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具体问题:5.关于“落实'三重一大'程序不到位,执行不够有力,在项目实施、人事任免上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饶县城投委字〔2019〕18号)并按要求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室现已收到“三重一大”事项报送表11份;二是制定了《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选人用人管理办法(试行)》(饶县城投字〔2019〕43号),选拔干部。招聘人员严格遵循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且已开始实施。
具体问题:6.关于“党组织建设薄弱,公司党支部2019年5月27日成立,下属各子公司均未成立党组织,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了《机关支部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析进行深入培养与教育。二是三位同志的组织关系已经转入公司,一位同志党组织关系转入工作仍在进行中。
具体问题:7.关于“党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不严肃。支部成立后仅上过一次党课,支委会议记录简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了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7月份已经设立 “党员活动室”,党徽、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义务、组织生活制度全部上墙。二是自2019年5月底成立党委后,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大会四次、党课三次、支委会八次、党员主题活动日三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进行特色活动微党课六次、领导班子领学九次、领导班子上主题党课六次,完善各种党员信息统计和会议记录。三是建立健全了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制度已经发文并且在试行阶段。
具体问题:8.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2016年以来,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单据不全,公务接待签单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上饶县城投公司工作用餐审批表》《上饶县城投公司接待用餐申请表》,由部门事项具体负责人填报,内容包括时间、事由(包含用餐人数)、接待凭证、申请人,再报分管领导审批,并报送综合部存档。报销用餐费用时,应当提供用餐审批表、税务发票、用餐菜品清单。二是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发现类似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纪检监察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下发《关于我公司13起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报》(饶县城投委字〔2019〕16号),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具体问题:9.关于“超标准发放奖励性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公司于2019年8月收回全部超发文明奖并于8月22日全部上缴至财政局廉政专户。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有关津补贴发放规定,执行饶县人社字〔2019〕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企业薪酬及各项奖金福利发放工作的意见》,已对2016年-2019年4月底开展了自纠,并上报至国资办。三是相关的财务责任人员已向公司写了书面检讨,纪检监察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下发《关于我公司13起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报》(饶县城投委字〔2019〕16号),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具体问题:1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个人车辆燃油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19年9月3日收缴违规报销所得。二是纪检监察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下发《关于我公司13起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报》(饶县城投委字〔2019〕16号),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具体问题:11.关于“主动担当精神不够,对部分用车单位只结账不付费的问题解决办法不多,2016年至2019年6月尚有车费未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用车单位支付租车费用。2019年10月,扶贫办、应急管理局租车费已经结清,截止目前为止,除四大办外,区直用车单位已结清所欠租车费用。二是公司立即发函区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要求其结清所欠租车费。三是12月13日区委主要领导召开相关会议,明确四大办用车所欠租车费在12月23日前结清。
具体问题:12.关于“执行党的纪律处分不到位,2018年12月,区监委对公司工作人员违规抵贷款问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停职检查,至巡察组进驻,仍未执行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对张某某所犯错误的处理建议》(饶县监建字〔2018〕9号),我公司出具《处分决定书》(饶县城投字〔2018〕8号),对张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并已扣减一个季度的绩效薪金、奖金。二是加大了执纪监督力度。公司纪检监察室已加大了对内设部室的执纪监督力度,坚决做到在处分决定时限内执行到位。
具体问题:13.关于“考核工作走过场,2016、2018年度考核优秀率达100%”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饶县城投〔2019〕42号)。二是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根据员工平时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确定每月绩效考核评分表。年底通过全员、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打分按照合理的百分比结构确定最终考核分数,并张榜公示。
具体问题:14.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淡薄,2016年以来公司党委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研究,未建立对外投资、资金等内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落实好“一岗双责”。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突出关键环节督查,凡是重大决策或“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为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公司党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忏悔之声》,并要求全体党员写观后感,以反面教材警醒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对规矩纪律的敬畏之心。
具体问题:15.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缺失,党内监督、廉政风险点、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部门、子公司上报《城投公司一体推进“三不”工作廉政风险点自查登记表》,公司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对六个部门、两个子公司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廉政风险台账,对三大方面,共计29个廉政风险点,风险因素分析27条,梳理整改措施23条,逐一排查整改。二是根据我公司《关于工程领域签订承诺书及廉政合同的通知》(饶县城投委字〔2019〕12号)文件要求,所有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城投公司领导干部拒绝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承诺书》。三是要求前期工作部、工程部、西城工程部制定相应项目清单上报2018年至今在建、未完工、未验收的工程项目。将针对上报来的工程项目进行进一步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四是实行 “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督促要求融资部、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前期工作部、工程部、西城工程部、综合部等部门按要求上报。从9月份至今已有11起报备,从源头上有效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提供了制度保证。五是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抓实制度执行。2019年11月1日,纪检监察室和综合部在上午9点进行联合考勤督查,经督查实到48人,3人因某种原因未到岗,之后均进行书面检讨。六是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违规人员进行谈话、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问题严重的将依法依规处理。目前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15起处理,其中,因创卫问题进行约谈提醒1起,诫勉谈话1起。因巡察整改问题进行诫勉谈话13起。
具体问题:16.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力,部分项目立项时论证不充分,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拖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立项充分论证。公司已经成立前期工作部,项目立项时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多方面考虑项目可行性,同时在项目实施前及时与项目所属地的地方政府沟通,确保涉及红线范围内的征迁完毕,避免招标后因征迁问题造成工期延误。二是做细做实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招标控制价加强审核力度。三是严控项目实施后出现重大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四是工程部派驻专职工程师全过程监督,并督促监理单位共同把好质量、进度、投资关。五是前期工作部在将在后续项目立项前经过完整的项目识别、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论证与评估等几个阶段,并及时与项目归属地的相关部门做好沟通,确保各项工作准备充分,最终达到避免出现工期延误的问题。六是纪检监察室对相关责任人行诫勉谈话,并下发《关于我公司13起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报》(饶县城投委字〔2019〕16号),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具体问题:17.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力,项目前期设计指定设计单位,未经公开招标,以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等方式规避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项目前期设计中指定设计单位”的问题,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出台了《上饶县城投公司小型工程项目发包、设备、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第三条第(3)点提出: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可研、勘察、设计、预算、环评、交评、水保方案、代理、监理等服务采购。由公司在一楼政务公开栏、显示屏或公司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总数达到三家或以上符合要求的服务商报名后,根据报价、以往的业绩、服务质量等因素部门提出建议,提交班子会研究确定服务商。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可研、勘察、设计、预算、环评、交评、水保方案、代理、监理等服务采购。由具体负责采购的部门进行至少三家的询价,根据报价、以往的业绩、服务质量等因素,部门集体开会研究讨论并提出建议,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同意后,确定服务商。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可研、勘察、设计预算、环评、交评、水保方案、代理、监理等服务采购。具体负责采购的部门进行口头询价后,根据报价、以往的业绩、服务质量等因素,集体研究讨论并提出建议,报分管导同意后,确定服务商。二是在不需公开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材料采购、服务购,如遇到县委、县政府临时安排,时间又非常紧急的事项,由公司临时召开党委扩大会,由具体负责实施该事项的部门提出建议,经研究讨论后直接确定承包方(供货商、服务方)。 三是我公司在项目前期设计单位选择的时候,会结合设计的实际价格,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计服务,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具体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手续,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设计服务,将按照《上饶县城投公司小型工程项目发包、设备、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第三条第(3)点的要求,根据设计费用分档进行相应的采购程序,确保设计单位的选择公开、公正、透明。
具体问题:18.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力,招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公司根据饶县监函〔2019〕1号及江西赣东北律师事务所对该项目招标方式法律审查意见,第一时间纠正错误;二是在此基础上,我们认真学习了12月4日,上饶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的《上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推行报价承诺法的实施意见(试行)》(饶府办字[2019]66号)了解到文件中所推行的“1337”模式,故公司400万以下工程项目原则上实行报价承诺法,均采取“摇号”产生,参照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执行。三是公司党委还出台了《关于工程领域签订承诺书及廉政合同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应与乙方签订《项目工程廉政合同》以此共同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招投标环境。四是下一步我公司将会结合工程实际对招标文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报住建部门审查。按照《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上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推行报价承诺法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对项目招标程序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责任到人。坚决落实公司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发包,材料、服务采购的相关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文件开展好相关工作。五是纪检监察室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下发《关于我公司13起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报》(饶县城投委字〔2019〕16号),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具体问题:19.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缺位,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经成立前期工作部,项目立项时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多方面考虑项目可行性,同时在项目实施前及时与项目所属地的地方政府沟通,确保涉及红线范围内的征迁完毕,避免招标后因征迁问题造成工期延误。做细做实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招标控制价加强审核力度。严控项目实施后出现重大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工程部派驻专职工程师全过程监督,并督促监理单位共同把好质量、进度、投资关。现已与施工单位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对接,决定履行合同中主体厂区部分,完成合同价,解除厂区外的管网工程施工合同,并重新公开招标。二是针对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问题,已通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复工后,项目经理和八大员必须全部到岗,否则通报或上报建设主管部门。三是建章立制,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公司2019年8月27日出台了饶县城投字〔2019〕34号文和《饶县城投字〔2019〕35号文。同时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项目管理人员有效的发挥对项目的科学管理,避免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成本增加、工期延误、人员挂靠等问题。四是公司多层面与济腰水厂承建方协商,计划重新招标。五是公司已经安排了相关项目管理人员2019年11月/2020年1月分批次参加学习培训,增加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六是纪检监察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下发《关于我公司13起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报》(饶县城投委字〔2019〕16号),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具体问题:20.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力,违规拨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支付给其中7个人的徽派建筑外立面刷白奖补资金的个人拨付手续。二是基础工程款税票已经催补。三是我公司依据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包工头个人领条及公司领导签字确认的资金支付用款申请审批表支付,其中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由皂头镇周石村民委员会、皂头镇人民政府、农工部及县政府审批。四是我公司制定了饶县城投〔2019〕字33号文《上饶县城投公司小型工程项目发包,设备、材料、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小型工程项目发包、设备、材料、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及饶县城投〔2019〕字40号文《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以规范公司的工程款拨付。五是已责令财务部进行自我排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工程款拨付的监管力度,不定期的进行抽查排查,按规办事,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六是纪检监察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下发《关于我公司13起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报》(饶县城投委字〔2019〕16号),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具体问题:21.关于“存在对外投资和出借资金存在以行政决策代替市场决策,以领导决策代替企业自主决策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履约担保及风险防控。针对投资上饶市云谷田园生态农业特色小镇项目目前整改工作进度如下:1、已聘请江西邦隆律师事务所、中审华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对上饶市云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据上饶市云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反映,该公司发展前景较好、法律风险低、最主要的是该公司的股权全部质押给了上饶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此向该公司进行的投资具有极大的保障。2、为避免上饶市云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后续运营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在凯里云田公司提供合同履约担保的基础上增加了该公司法人林瑶个人对该项目的履约担保;3、聘请了中审华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对投入资金的跟踪审计。二是规范股权质押。县城投公司与上饶市云谷生态旅游发展公司成立的云谷农业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双方公司正在办理按股权比例认缴到位,确保云谷农业公司股权质押的实质到位。三是成立上饶县城投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后续投资项目我公司已建立健全《关于印发(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办法)的通知》饶县城投委字〔2019〕7号文件。 四是建立健全《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办法》。五是自2019年10月以来,我公司投资的项目都严格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前期的尽职调查工作并上报公司党委会研究审核通过后执行。六是纪检监察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下发《关于我公司13起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报》(饶县城投委字〔2019〕16号),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具体问题:22.关于“违规为私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追缴赔付款。我公司及时向上饶县法院起诉,经上饶县法院审判,该笔资金由上饶县远翔实业有限公司归还我公司。目前该公司正在申请破产重组,待该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再执行县法院判决,由该公司赔付上述款项给我公司。二是建立健全《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三是日后对外担保必须严格按照《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办法》和《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做好对担保公司合规性的审查、偿债能力的测算,并上报公司党委会研究决策通过后执行。四是纪检监察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下发《关于我公司13起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报》(饶县城投委字〔2019〕16号),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具体问题:23.关于“违规借款给私营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追缴借款。目前借给上饶市翼天主题小镇旅游发展公司和借给江西省远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款项已全部归还给我公司。二是建立健全《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管理办法》。三是以后对外借款必须严格按照《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办法》和《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前期做好对借款公司合规性的审查、偿债能力的测算,并要求提供足额的担保物作为抵押,再上报公司党委会研究决策通过后执行。四是纪检监察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下发《关于我公司13起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报》(饶县城投委字〔2019〕16号),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具体问题:2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公司已经于2019年10月28日补齐相关财务手续。二是完善了公司内部财务风险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三是责令财务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进行账务处理。四是财务部排查了公司目前所有账户,取消15个不常用账户,杜绝了为银行揽储现象的发生,对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五是纪检监察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下发《关于我公司13起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报》(饶县城投委字〔2019〕16号),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3-8452757;电子邮箱:gxqctdwb@126.com
中共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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