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饶市广信区邱蕴芳实验学校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随机抽取公告
广信城投集团    日期:2021-10-09     浏览数:1575

上饶市广信区邱蕴芳实验学校扩建项目经上饶市广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项目统一代码:2109-361121-04-01-283884)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用报价承诺法以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一家服务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信区邱蕴芳实验学校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建设地点:江西省广信区罗桥街道

3、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总面积为26964.44平方米,新建用地面积19962.63平方米,详见设计图纸。

4、服务期限及内容:自中标通知书发出 20 日内,收集所需资料,提交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组织专家评审,直至专家评审会通过,并取得批复,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5、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费:5万元(包干价),费用含专家评审费,组织调查费、公示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6、付款方式:本项目中标价即为包干价,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7、服务要求: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通过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凡符合以下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随机摇号:

1、单位介绍信、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水土保持相关行业);

3、从事过水土保持相关业绩,提供一份水土保持编制报告文本及合同。

4、投标单位应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1星及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不论该项目编制费多少,按照报价承诺法,均响应建设单位的要约价,按时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20天内完成评估工作,逾期一天罚款合同价2%,累计逾期3日由业主方进行对中标单位负责人约谈,累计逾期超过5日视为根本性违约,招标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赔偿违约项目中标价的同等价款作为违约金。(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中标服务单位若出现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不配合行为、业务能力达不到要求等情况,业主单位有权与中标单位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方违约责任,且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1、投标人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叁份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密封);2、开标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已注明复印件的除外),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管理部门统一换证情况除外)。

三、投标报价

招标要约价5万元整(包干价),含专家评审费,组织调查费、公示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响应要约价的即为有效投标报价。

四、随机抽取程序

1、本次采取公开摇选形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按先后顺序进行签到并按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2、已签到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5名备选投标人。

3、已签到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3家以上的,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

4、由评标委员会对备选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当备选投标人出现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时,应当按投标人无效投标处理;出现投标人无效投标的情况时由招标人在剩余的侯补投标人中公开摇选补足5个投标人(若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则所有候补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并查验相关材料,以此类推,最终结果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5、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成后开标现场公布评审结果。

6、招标人在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若第一中标排序人放弃中标或经核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公开招标。

7、开标时,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注:招标人将对所有备选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存档,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五、开标时间

招标人定于2021年10月15日9时00分在上饶市广信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进行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活动,投标人必须持公告中要求的材料出席本次开标会,逾期送达或未按公告要求送达,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西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93-84465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邦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桂英  联系电话:13907039776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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